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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4年度鹰潭市妇女儿童之家示范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年07月02日          来源:bt365网址

    鹰妇字〔201431

     

    各县(市、区)、龙虎山景区、高新区、信江新区妇联:
      
    近年来,我市各级妇联组织坚持党建带妇建,加大妇女儿童之家建设力度,各地涌现出了一批村(社区)及其他领域妇女儿童之家先进典型。为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之家规范化建设,发挥示范作用、提升工作水平,增强妇联基层组织的活力,《江西省示范妇女儿童之家项目实施方案》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妇联决定开展2014年度鹰潭市妇女儿童之家示范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及对象
      全市共12个示范点。分配名额根据各县(市)区妇女儿童之家总数占全市妇女儿童之家总数的比例及妇女儿童之家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确定(见附件1)。
      对象:县(市、区)级
    妇女儿童之家示范点。
     
     二、申报条件
      要求申报的示范点妇女组织建设更具活力,妇女增收致富能力得到较大提高,妇女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渠道更加畅通有效,流动留守妇女儿童及贫困妇女等弱势群体得到更多关爱和帮扶,参与基层民主自治实践妇女数量更多,服务基层妇女的工作品牌更有社会影响,在全市真正起到示范作用,有效推动妇女儿童之家规范化建设。

    重点具备以下条件:

    1.配套设施齐全。有统一的妇女儿童之家的名称、标识、形象,有固定的、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相对独立的活动场所,有开展活动的必要设备,如电脑(电视)、电话、桌椅、书架、女性书籍、健身器材等,保证随时为妇女群众提供服务。
       
    2.管理制度完善。建立完善的工作计划、人员管理、场地使用、学习培训、工作例会、考核表彰等制度,做到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工作制度“四上墙”,实现规范化管理。
       
    3.工作保障有力。本级党组织和行政部门重视妇女儿童之家建设,每年落实专项资金保障妇女之家运作,并配备专人负责妇女之家各项管理工作。
       
    4.活动内涵丰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妇女群众需求,开展家庭教育、扶贫帮困、就业培训、创业指导、妇女维权及文体活动等,并精心组织、积极打造“半边天”公益大讲堂这一提升妇女素质的服务平台,使妇女在活动中参与、在参与中受益、在受益中发展。
       
    5.工作成效明显。妇女儿童之家的教育培训、创业就业、综合维权、家庭教育、文化体育、婚姻家庭、帮扶助救、关爱留守流动妇女儿童八大服务功能发挥良好,妇女儿童之家真正成为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广大妇女的“温暖之家”。

       三、实施步骤  

       1.单位申报。申报单位根据妇女之家示范点评选条件,按照分配名额,填写《鹰潭市妇女儿童之家示范点申报表》(见附件2)、《鹰潭市示范妇女儿童之家项目管理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

    2.组织推荐。各县(市、区)妇联对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研究确定推荐名单,经过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后填写好《鹰潭市示范妇女儿童之家项目申报示范点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上报市妇联。其中已被认定为鹰潭市妇女儿童之家示范点的妇女儿童之家不再重复申报。

    3.项目审核。市妇联负责示范点的审定。对申报示范点的妇女儿童之家,采取审核申报资料、实地抽查等形式进行考核评估,符合条件的确定为项目示范点。

    4.命名授牌。经市妇联审定后,以文件形式对妇女儿童之家示范点进行命名,并采取适当方式授牌。

    5.项目督查。市妇联将于年底进行终期评估,通过各示范点书面报告、列表,展示开展活动的影像资料,围绕项目各项服务开展的数量和质量、领导重视、队伍建设、文档管理、场地建设、宣传报道、资金配套和使用、工作创新、群众满意度等内容进行考核评估,对项目执行好的示范点给予5000创建经费支持,对不达标的示范点要求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撤销示范荣誉。

    四、工作要求

    各级妇联要把妇女儿童之家示范点申报工作作为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把关,推动创建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落实到位。

      1.要坚持条件。真正把符合条件、具有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单位评选出来,特别要把党和政府抓的重点示范村(社区)以及其他有代表性的单位作为申报对象,引领全市妇女儿童之家建设上新水平。

      2.要把握程序。评选工作要坚持自下而上,层层推荐选拔,切实做到好中选优。

      3.要及时上报。各级妇联要严格把关,确保按时上报。市妇女儿童之家示范点名单和相关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三份),请于2014620日前报市妇联。

    4.要加强监管。各级妇联要以示范妇女儿童之家建设为突破口,着力解决妇女儿童之家重建设轻管理使用的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建、管、用并重的有效机制。妇女儿童之家要积极争取党政领导重视支持,主动汇报,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为建、管、用争取有利条件。下拨的示范点创建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于该示范点妇女儿童之家的建设和开展活动。各示范点应建立该项经费支出明细表和资产台账,接受市妇联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同时,各县(市、区)也应协调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培树一批县(市、区)级妇女儿童之家示范点,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市妇女儿童之家运转和管理的正常化、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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