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鹰潭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工作已经全面启动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事业和妇联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创新妇女思想引领工作,彰显妇联改革工作成效,通过选树典型、宣传先进,以榜样力量引领激励广大妇女立足岗位,努力拼搏进取,以良好业绩迎接和庆祝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市妇联决定,启动2017年度鹰潭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活动。
一、评选名额
鹰潭市三八红旗手20名,鹰潭市三八红旗集体10个。
二、推荐方式
1.组织推荐:由各县(市、区)、各单位妇联组织自下而上推荐,按照评选条件、分配名额先做好预推工作,经市妇联同意后再上报推荐对象材料。
2.社会化推荐:通过妇联网络、新媒体、报纸发布征集通知,面向社会征集鹰潭市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对象,接受公众通过个人自荐、他荐、单位推荐形式的申报。社会化推荐材料按身份或者工作关系所在地送县(市、区)妇联,由县(市、区)妇联统一收集报市妇联。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社会化推荐名额占本年度表彰总额的30%。
三、评选条件
鹰潭市三八红旗手
1.18周岁以上的工作组织关系或身份在鹰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4.爱岗敬业、锐意改革、奋斗进取,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在本行业、本领域位居前列,为建设富裕秀美宜居和谐鹰潭作出积极贡献。
5.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大力弘扬家庭美德,积极参与巾帼志愿服务活动,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和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6.须获得过县级三八红旗手或鹰潭市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或其他县处级以上(含县处级)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
7.要着重推荐生产一线的女职工、女农民等基层和艰苦岗位工作人员。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县处级及以上女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及以上的女性负责人,不参评鹰潭市三八红旗手。
8.推荐申报的专职妇联干部要向基层倾斜,重点推荐乡镇(街道)及以下专职妇联干部。县级妇联主席和副主席中的红旗手候选人由市妇联组宣部提名建议人选,报主席办公会确定产生,不占推荐单位名额,无需申报。
9.鹰潭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一般不重复授予。
鹰潭市三八红旗集体
1.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组织,女性职工占该单位职工总数的60%以上。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经常性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体现当代女性集体的精神风貌。
4.团结协作,积极进取,在界别和行业中取得重大成果,业绩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为我市与全省、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5.须获得过县级三八红旗集体或其他县处级以上(含县处级)单位授予的集体荣誉称号。
6.要着重推荐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女性集体。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县处级及以上单位,相当于县处级及以上的企事业单位,不参评鹰潭市三八红旗集体。
7.鹰潭市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一般不重复授予。
四、推荐评选程序
1.推荐候选对象(10月9日—10月30日)。登录鹰潭市妇联官方网站“2017年度鹰潭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通知”页面,按要求下载《鹰潭市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人推荐表》填报 (表内事迹填写在500字以内、另附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1份),同时提交推荐表电子版,于10月30日前报市妇联组宣部。
2.确定正式候选对象(11月1日—11月10日)。市妇联组宣部对参评候选人进行审核,报市妇联主席办公会议审定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名单。
3.公示考察(11月11日—11月25日)。对正式候选对象进行社会公示,并组织考察。
4.表彰宣传(时间待定)。召开表彰大会,向获选的市三八红旗手(集体)颁发荣誉证书,利用传统媒体及新媒体手段,对先进集体及个人进行大力宣传,在全市广大妇女中掀起学习先进、争当典型的热潮。
五、报名方式
联系人:罗敏 段小英
联系方式:0701-6250865
E-mail:ytwomen0701@sina.com
表格下载请点击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