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巾协字〔2015〕4号
关于开展“创巾帼建功新业绩,展鹰潭女性新风采”主题实践活动专项督查的通知
市 “巾帼建功”、“双学双比”活动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妇联,龙虎山风景名胜区、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江新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市总女职工委,市直及驻鹰单位妇委会:
为推动“创巾帼建功新业绩,展鹰潭女性新风采”主题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根据《关于印发〈开展“创巾帼建功新业绩,展鹰潭女性新风采”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鹰巾协字〔2015〕3号)要求,市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于近期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动员部署情况:是否向党委(党组)汇报,认真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召开动员会;是否营造浓厚氛围;是否及时报送活动信息。
2.组织机构情况:是否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配强工作人员。
3.活动开展情况:结合各自实际,是否深入开展“巾帼文明岗”、“双学双比”、志愿服务、巾帼成才等活动,是否有引导和激励妇女立足岗位建功立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妇女素质增长本领的切实措施。
4.下一步工作打算。
二、督查方式和时间
1.自查阶段(2015年5月20日至6月5日)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及时补缺补差,形成自查材料报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2.督查阶段(2015年6月10日至6月30日)
督查工作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对县(市、区)、景区、高新区、信江新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市总女职工委实行必查,并按照其所辖妇女组织范围,至少实地查看2个单位开展活动情况。对市直及驻鹰单位实行随机抽查。
三、相关要求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对前期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对下一步工作做好安排、部署。于2015年6月5日前将自查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邮箱ytwomen0701@sina.com。联系人:市妇联发展部彭岚,电话:0701-6250865。
为确保督查力量,从市“巾帼建功”、“双学双比”活动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督查组在督查中要善于发现问题,掌握真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明确指出。督查工作结束后,进行督查情况汇总,形成督查情况通报。
鹰潭市妇女“巾帼建功”活动协调小组
鹰潭市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协调小组 2015年5月20日